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改制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后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央管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376亿元,以邮政、快递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公司及各级分支机构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邮政业务提供普遍服务,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机要通信、国家规定的报刊发行,以及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公司中文简称为“中国邮政”。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部债权债务、现有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无形资产等由改制后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