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1),交通运输部《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见附件2)等3个指南也同步印发,《暂行办法》及《服务指南》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暂行办法》,做好我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暂行办法》、《服务指南》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