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货车高速公路收费执行新标公布

发布日期:2020-01-07

1月6日,笔者从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获悉,随着今年1月1日零时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撤站并网,青海省也从1月1日零时起,对货车通行我省高速公路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货车通行青海省高速公路将执行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新的收费标准。

据悉,车辆通行费的收费主体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中通行费基本费率为0.45元/车公里路段包括:马场垣至平安高速公路、平安至西宁高速公路、平安至阿岱高速公路、阿岱至李家峡高速公路、西宁至大通高速公路、牙什尕至同仁高速公路、川口至大河家高速公路、共和至玉树高速公路、大力加山经循化至隆务峡高速公路、花石峡至久治高速公路、西宁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宁至湟源一级公路。

通行费基本费率为0.40元/车公里路段包括:德令哈至小柴旦高速公路、当金山至大柴旦高速公路、察尔汗至格尔木高速公路、大柴旦至察尔汗高速公路、察汗诺至德令哈高速公路、德令哈至香日德高速公路、香日德至花石峡高速公路、茶卡至格尔木高速公路、倒淌河至恰卜恰高速公路、西宁至塔尔寺高速公路、共和至茶卡高速公路、西宁至互助一级公路、湟源至西海一级公路、湟中至贵德一级公路、民和至小峡一级公路。 

者了解到,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和国务院、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实施减免通行费车辆仍将继续减免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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