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1.1号开始,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发布日期:2018-12-26

这次不是谣言!是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在12月24日下发了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1.1号开始,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取消了


此通知明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在4.5吨及以下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车辆,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不再为其发放道路运输证,而且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此通知是继河北、北京、湖南等地发布通知后下发,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部署要求,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据悉取消部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事项已被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门列入2018年年底前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降本减负10件实事任务,此任务将由【中国交通运输部】负责,并将限期限制在2018年年底完成,现在果然不负重望

1.1号开始,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取消了


注意:【鹰智物流网】在此友情提示,此消息是针对总质量4.5吨及以下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货运车辆,对于4.5吨以上的货运车辆仍要提供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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