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1-07
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我国正式进入网络货运时代!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山东、山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浙江、甘肃、河南、陕西11省,天津、重庆2市出台了相关开展网络货运工作的文件通知。
我们对各省市文件中关于相关业务办理的规定进行了汇总(各省市表述略有不同,具体以各省文件为准):
受理及证件下发部门:
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
审核部门:
线上服务能力由县级进行形式审查,市级汇总,省级终审。
资质要求:
一、线上服务能力:
1、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ICP或EDI)
2、取得等保三级备案(最低)
3、接入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
4、符合交通部《服务指南》规定的平台功能
二、申请许可证资料:
1、网络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及其复印件;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
县级受理申请、省级出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人凭认定结果向县级部门申请证件、县级发证。
我们的服务:
阿帕网络提供网络货运资质申报、平台搭建、ICP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三级等保、税务解决方案等全流程服务,实现一步到位的“交钥匙工程”。
我们的方案:
由阿帕网络打造的“NTOCC网络货运平台”包含1个ROMA中台,整车运输、仓配一体、零担快运、多式联运4套系统,融入金融云、服务云、营销云、管理云、电商云、数据云6个套件,运用互联网技术和“1+4+6”的模式,实现订单、找车、找货、仓储、交易、风控、保险等全业务流程智能化,帮助上下游企业构建数字化供应链。推动实现“线上资源合理配置、线下物流高效运行”,全面助力网络货运平台工作的开展,帮助用户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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