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到2020年底,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完成检测,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全面实施入口称重检测,各省(区、市)高速公路货车平均违法超限超线率不超过0.5%。
通知明确了两个时间点:
1、19年12月底,区域内50%以上高速入口完成称重设备安装;
2、20年9月底,完成区域内所有高速入口称重设备安装。
实施步骤如下:
1、在建(含新、改、扩建)高速公路
入口称重检测设施(设备)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在项目建成通车时同步投入使用,并与省级治超系统实现数据联通和业务协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负责)
2、已运营高速公路
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分步推进:
——2019年12月底前,本区域累计不少于50%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完成入口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建设及数据联通等工作。优先安排重点货运源头区域和超限超载现象严重的收费站。
——2020年9月底前,完成本区域所有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建设并投入运行,与省级治超系统联网运行,实现数据联通和业务协同。
通知给出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设备)的推荐布设及禁入方式
一、在建(含新、改、扩建)高速公路收费站:
具备条件的,在入口侧设计专用车道,在收费广场右侧适当位置安装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利用专用车道,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实行调头返回。
二、已运营高速公路收费站具备征(租)地条件或拟实施站区改造的:
设置专用车道,在收费广场右侧适当位置安装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利用专用车道,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实行右转调头返回。
三、已运营高速公路收费站站区广场面积较大(入口四个车道及以上)的:
在广场实行物理隔高,设置货车检测专用通道,在通道内安装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对违法框限超载货车实行站区广场左转调头返回。
四、已运营高速公路收费站站区广场面积较小(入口四个车道以下)的:
在现有入口货车车道(一般为最右侧)内安装称重检测设施(设备),采用物理而离方式,引导货车驶入后称重检测,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实施车道内倒出,或其他可行有效措施引导返回。
五、个别实施称重检测难度大、货车流量小或城市周边的收费站:
结合当地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货车管控等措施,可不在入口安装称重检测设施(设备)
关注潍坊物流公司平台,及时洞察物流行业最新导向,迎来高速度发展。
本文整理发布于互联网,并不代表“鹰智物流网”(http://www.yingzhi56.com/)观点,如有疑问,请联系鹰智物流网删除,更多有关发货技巧知识、骗术揭秘、物流信息资讯等,欢迎搜索关注“鹰智物流网”(yingzhi5656)微信公众号。 如果您有合作意向,欢迎拨打平台免费电话咨询 400-039-7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