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内容
为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业务办理工作,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4.19日中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通知。
通知规定:
1、车籍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4.5吨以上的车辆审验内容如下:
(一)对于总质量4.5吨(不含)以上、12吨(不含)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
(二)对于总质量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
(三)对于挂车,审验内容为行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其中:
(1)、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以车籍所在地省级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共享给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为依据。
(2)、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共享给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的数据信息为依据。
(3)、车辆违章记录情况以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和交通综合执法系统的记录为依据。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可通过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办理全国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业务。
对于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按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等能够自动归集的信息,无需重复提交。
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会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可通过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下载《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凭证》。电子印章会标注在《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凭证》上,由审验机关加盖。
“鹰智物流网”在此友情提示:此规范针对的是4.5吨以上(不含4.5吨)的车辆,对于4.5吨以下的车辆还是按照之前的标准。
本文整理发布于互联网,并不代表“鹰智物流网”(http://www.yingzhi56.com/)观点,如有疑问,请联系鹰智物流网删除,更多有关发货技巧知识、骗术揭秘、物流信息资讯等,欢迎搜索关注“鹰智物流网”(yingzhi5656)微信公众号。 如果您有合作意向,欢迎拨打平台免费电话咨询 400-039-7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