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面前,我们一旦遇到事,都是弱势群体,一听说出事或者被别人告了,我们都会惊恐不安,老漂也有过这样的体验。物流行业尤为如此,因为我们就是这样一个高危行业,车祸、货损、保险、装卸工受伤、运费被拖欠、合同被格式、被告侵权……,因为我们小散乱,我们大多数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说即使有这份意识,但我们离高大上的律师们实在太远,我们不知道他们在哪里,我们不知道他们专业还是不专业,所以,我们很多物流人一旦遇到法律问题,只能听其自然,任人宰割了。我在想我们这样的行业,针对我们中小物流和物流人,能否有共享律师,共享的法律顾问来我我们这些中小物流企业和物流人服务?
近几年来中国物流产业增速持续回落但是物流企业的纠纷案件却一直保持着稳速增长的态势,一方面原因是法治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很多带有行业特性的纠纷也大量涌现。纠纷的解决不当必然导致人力财力的消耗。所以避免纠纷的发生是从源头解决问题,如何正确解决纠纷成为减少损失的重点。
一、物流企业典型纠纷类型梳理
1、交通事故类案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12月19日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虽然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降幅明显,但依然高发。我国每年交通运输事故总量仍居高位,重特大事故仍然未根本遏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违规现象突出、技术装备发展不平衡等制约交通运输安全的问题依然存在。上述两家机构19日首次发布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报告(2017)》介绍,目前,中国公路在货运周转量、客运周转量等方面均遥遥领先于其他运输方式的总和。
数据显示, 2017年1-10月,中国公路货物运输量2995520万吨,货物周转量541452508万吨公里。2017年10月份中国公路货物运输量329941万吨,为去年同期的110.7%;公路货物周转量59525111万吨公里,为去年同期的109.8%。
2017年1-4月,我国道路运输领域发生较大以上等级行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6年同期明显上升,分别增加了12.2%和16.2%。
触目惊心的数据不仅仅敲击着交通管理部门的警钟,更给物流运输企业带来更深度的思考。
物流企业的货车每天都在道路上跑,因货车危险系数高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不断增加,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可分为人车事故、车车事故、多方事故、单方事故几种。交通事故经过交警认定责任后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简易程序的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可以做出,若事故较为复杂、人员受伤较重则做出普通程序的事故认定书,这种普通程序的事故认定书的下达在北京一般需要40天左右。
在交通事故中处理起来较为简单的是单方事故和车损类事故,往往交通事故中造成人伤后处理周期相对较长,程序较为繁琐。若伤者构成伤残或者死亡可能会涉及到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鉴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财产损失、丧葬费。诸多的赔偿项目给交通事故的解决平添很多难度,非专业人士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可能举步维艰。
2、合同纠纷
物流领域的合同纠纷的产生多因合同相对人的违约或合同约定相关内容不明确导致,物流企业涉及的合同类型繁多例如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劳动合同、挂靠合同、车辆租用协议、车辆借用协议、车辆买卖协议等,在实践中物流企业如果没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时签订合同时就较为被动,有些企业通过网上下载范本进行删改,甚至有些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因为法律知识的缺失对对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全盘接受,对于个性化的条款设计更无从谈起,就导致了合同中双方权利和责任的不对等,后期若发生相关问题必然要承担不利后果。
物流企业的合同纠纷里保险合同纠纷占了比较大的比重,案件多数为物流企业发生事故造成损失而保险公司援引拒赔条款拒绝赔偿。在实践中物流企业的老板给自己企业的车辆投保车辆保险时注重的有两点,第一是保额,第二是保费。老板出于节约成本考虑希望投保保额高而保费较低的保险,这种心理往往让真正的重点被忽视掉。在法律角度分析,物流企业投保车辆保险应当注重两点,即为保险范围和拒赔条款。如果物流企业老板投保了一个“划算”的保险,而出了事故还是由自己承担,保险相当于白买了。所以在为公司车辆投保保险时应谨慎审核保险条款内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3、劳动争议
物流企业对于用工方面的烦恼一直存在,员工流动性较大、工作危险系数较高。如何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给员工缴纳保险也成了老大难问题。一些物流企业基于成本的考虑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而将目光投放到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上面,而现实情况中货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因货车的危险性较高一般伤情都较为严重,雇主责任险杯水车薪、团体意外险则仅仅是员工的福利,因为赔偿多少都是直接赔给员工,单位该赔多少还是要赔多少。
在一些提供挂靠服务的物流企业也应重视自身的法律风险,举一个案例来讲,北京市某物流公司将车辆卖给毕某,毕某因经营需要将车辆挂靠在该物流公司,毕某雇佣了司机左某为其开车,然而在2014年的4月某天左某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且构成了较高等级的伤残。此时左某将物流公司和毕某一同诉至法院按照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由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赔偿249万余元。物流企业接到法院的传票看到左某的起诉状后十分惊讶,觉得这件事故的赔偿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在庭审过程中物流公司提出了三点意见认为自身不应赔偿左某,第一点、本案的案由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物流公司与左某没有雇佣合同关系,也不是侵权主体;第二点、物流公司仅为车辆提供运输资质,并由毕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物流公司的支配和管理;第三点、此次事故中物流企业并未介入运输工作中。这段反驳意见让很多物流企业的老板看来都是言之有理、句句铿锵,但是法院最终判决毕某和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司法解释认定这种实际车主雇佣的司机在法律关系上和挂靠的物流公司就是一种劳动关系。所以给他人提供挂靠服务的物流企业一定要拉起警钟,这种类型的案件物流公司屡战屡败,赔出去的钱都是净利润。合理的规避风险才是发展的长久之计。
二、纠纷解决方式
物流公司在发生争议后,如何能够最快最好的解决纠纷是损失是否继续扩大的根源所在。一般来说有如下三种解决途径可供选择:和解、诉讼与仲裁。这三种解决方案相比较各有利弊,下文即对这三种纠纷解决方式逐一进行介绍。
1、和解
和解是指,发生民事纠纷之后,当事人各方以解决纠纷为目的,自愿协商、对相互间的争议各自做出让步和妥协,自行达成协议的行为。包括诉前和解、诉讼和解与执行和解。
在中国,受传统观念“讼则终凶,和气生财”的影响,为避免关系僵化、维系和谐稳定的来往,和解往往是大多数人解决纠纷的首选。同时,就和解的本质来说,是当事人对其实体权利与诉讼权利基于意思自治原则的处分,是对自己权利的让渡,因此它具有最直接的定纷止争的效果,于是有“和解是最适当之强制执行”的说法;其二,和解程序简单、效率高,不用走立案、开庭等环节,并且可以贯穿于诉讼或仲裁的任何一个阶段,只要双方或多方通过任意形式达成合意即可。与其他两种争议解决方式相比,通过和解解决将节约大量的时间成本与精力投入。
由于和解属于自行谈判,谈判技巧及风险预判尤为重要。争议产生源于各方对利益诉求产生了冲突,和解就是各方对利益重新分配、以尽可能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如何提和解方案能最大范围保障己方权益,还能让他方愿意接受,需要专业及经验的积累。其次,各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在性质上仍然属于民事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通过公证或者请求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出具调解书的方式赋予更强的执行效力,以保障谈判成果得以实现。
2、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解决纠纷的活动。
民事诉讼,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于是在人民法院主导下进行的,因此具有国家强制性、权威性的特点。争议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立案受理后,各方提出自己的诉讼主张,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经过法庭调查、对方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最终衡量做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调解书或者民事判决书。在起诉之前或者是诉讼中,在对方有转移财产等可能影响最终执行的情形时,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确保最终权益的实现。对方不自觉履行的,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有查封、扣押、冻结等多种执行手段,执行力度和效果更有保障。故经过诉讼解决的纠纷,具有权威性、终局性。
但由于诉讼程序繁复、期限较长,法院案件量大、审判人员缺乏等因素,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往往耗时较长,且还需承担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用等的成本投入。另外,诉讼是一项专业的法律活动,更需要律师等专业的人员的参与,以保障各方在均衡的前提下进行诉讼。
2、仲裁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方机构,由该第三方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在我国常见的有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
能够申请仲裁的纠纷类型有限制: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对于涉及人身关系、行政争议的不能仲裁。仲裁的提起需要争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争议发生后共同约定提起仲裁,一方提起仲裁、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享有管辖权。我国对民事纠纷采取或裁或审的原则,经过仲裁裁决的纠纷不得再向法院起诉。对于企业的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前置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仲裁属于一裁终局,不同于法院的两审终审,时限更短、效率更高,解决纠纷的速度更快,虽然申请仲裁的费用比诉讼成本更高,但商事领域更追求效率及效益,故适用仍非常广泛。
三、纠纷预防方式
1、专业化法律顾问
“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人做”一语道破法律顾问的真谛。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很多人形容常年法律顾问是“晴天里的雨伞”不知何时能派上用场,但是这种比喻并不正确,常年法律顾问应该是“独木桥的围栏”。走没有围栏的独木桥到达彼岸的人当然也有,但是一旦有任何失误必将损失惨重。
律师和医生相似,都有其擅长的领域,每个领域工作经验的积累都需要时间和精力,针对于物流企业法律顾问而言,专注于交通领域的律师肯定比做债务、婚姻家庭、医疗纠纷的律师更专业,专注于物流企业法律服务的律师肯定比做各种类型企业的律师更专业。所以选择一个真正专业的法律顾问才是纠纷预防的法宝。
法律顾问能够给公司带来哪些服务呢?能够帮助企业规避掉什么样的法律风险的?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1)个性化的合同拟定
部分合同纠纷的产生是由于合同条款制定的模糊性,缺乏针对合同中重要事项的明确约定,法律顾问可以根据具体签署合同的情况专门拟定合同而不是从网上下载通用性的合同,为日后的合同履行埋下了深深的隐患。
法律顾问根据企业的用工情况拟定适用于特定企业的劳动合同,将劳动风险最大力度的减小。还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劳动合同代管,因为现在企业人事部负责人通过销毁自己的劳动合同来向单位索赔二倍工资的案例已经非常多了,法律顾问可以帮助企业代管劳动合同,全方位为企业规避风险。
(2)参与商业谈判
在商业谈判中法律顾问要保证谈判的内容合法,能够予以实施。商务谈判成功之后签协议时如果有律师把关,能让企业规避很多法律风险。具有丰富经验的商务律师,在某个或某些领域经历了非常多次的类似交易及纠纷,能深谋远虑地关注这些当初看起来毫不起眼的问题,把险途中的暗礁、逆流一一指出,防患于未然,将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让第一次进行类似交易的客户免受法律风险。律师参与商务谈判的首要任务,就是提示交易中存在的重大法律风险。同时法律顾问可以为委托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一般而言,商事主体顾及商业形象和相对方脸面,不敢和相对方发生太白热化的争辩,但是律师作为局外人,可以利用其职业特点,在不伤及委托人商业形象的同时,与谈判相对方展开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让委托人名利双收。法律顾问一般具有较丰富的谈判实践经验,能够较有效地达成谈判目标。由于职业特点,律师经常要做的工作就是谈判,如在法庭调解阶段需要谈判,庭外和解阶段需要谈判,帮助他人调解解决纠纷需要谈判,律师还经常要帮助客户进行商务谈判,等等。所以,律师一般都有比较丰富的谈判实战经验。谈判桌上很重要的是心理素质和临场反应能力的较量,而法庭是特别锻炼人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反应能力的地方,律师经常接受这种锻炼。所以比较适合参加谈判。同时,谈判时口头表达能力很重要,这点通常也是律师的强项。最后法律顾问相对于当事人是处于旁观者的角色,应该更加能够客观地认识谈判格局。律师代理当事人进行谈判,可以避免将当事人情绪带入谈判场合而过分陷入其中不能自拔,即所谓“当事者迷,旁观者清”。而且,律师经历各种复杂、棘手的事情比较多,看问题相对比较理性和透彻,有利于在谈判中看清局势,冷静地进行分析和判断。谈判过程中,人们往往习惯于关注自己这一方的弱势以及所承受的压力,常常看不到对方的弱势和压力点,看不到自己的谈判筹码,从而可能在谈判过程中变得被动。而有“旁观者”律师帮忙分析和提醒,委托人就能更准确地把握整个谈判的局势。
(3)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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